112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甄試項目之「評核項目與準備指引」---財經法律學系
一、審查資料(30%)
※審查資料項目(請參考校系分則):修課紀錄(A)、多元表現(F、G、M、N)、學習歷程自述(O、P、Q)
項目 |
學系參採資料(建議資料) |
準備指引 |
學習計畫 |
O多元表現: 1.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2.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O學習歷程自述: 1.就讀動機 2.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
1.重視學生對金融及法律領域的興趣及相關學習活動經驗反思。 2.說明高中學習歷程中與選讀本系的連結,及大學四年學習規畫如何自我精進。 3.說明本身具備之特質與本校的連結。 3.說明未包含在下述項目中但能充分表現申請者的獨特想法或其他能力與特質。 |
問題解決能力 |
O多元表現: 1.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O學習歷程自述: 1.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
說明在高中階段遇到的難題及如何面對與解決問題,反饋給你的體悟與省思。 |
獨立思考能力 |
O修課紀錄:語文領域
O多元表現: 1.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2.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O學習歷程自述: 1.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2.就讀動機 |
表現出您獨立思考及合作的能力,可說明是否具曾遭遇最大的困難或挑戰是什麼?如何解決或面對?亦可說明參與社團活動的收穫與反思;或參與相關社會服務的原因、活動內容與感想。 |
人文關懷 |
O學習歷程自述: 1.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2.就讀動機 |
說明在高中階段遇到的印象深刻經驗與人文關懷間的連結性。 |
二、面試(40%)
項目 |
審查重點 |
個人特質 |
1.自我介紹 2.生涯規劃(未來學習規劃) 3.談吐清晰與流暢度 4.個人就讀本系之動機 |
語言表達 邏輯思考 |
三、學測(30%):國文*1
本系為協助考生準備112學年度申請入學管道備審資料準備方向,提供本系審查重點並引導學生準備資料項目,
以協助學系瞭解考生於高中階段之學習經歷、多元表現及個人特質。
本網站提供準備指引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以招生簡章為準。